通知公告
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 |
发布人:组织部 发布时间:2017-12-11 浏览次数:627 |
各党总支(党委): 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,省委组织部下发了《关于开展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党总支(党委)实际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做好宣传发动 各党总支(党委)要高度重视这次学习竞赛活动,将其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。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安排部署,结合开展“三会一课”等活动将竞赛通知传达给基层党员群众,利用报纸、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大力宣传,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知晓度、参与率和覆盖面。 二、明确工作任务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研究竞赛规则要求,做好工作安排,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本项活动的负责人,灯塔-党建在线的党总支(党委)管理员和党支部管理员为本党总支(党委)、党支部的活动联络人,学校建立展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联络人微信群,请所有联络人进入微信群,后期相关通知将从微信群发送。 三、认真组织参与 各基层党组织要全员参与,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、党 章等有关学习资料、进行在线自测模拟答题的基础上,具备条件的党员竞赛期间要力争做到每天答一次题,尽量用满答题次数,并保证答题准确率。又要突出重点,各党总支(党委)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部分党支部和党员,重点进行培训,全程指导参加线上初赛、线上决赛和线下总决赛,确保获得优秀名次。每月11日06:00—20日24:00(其中,第1期为2017年12月18日06:00—24日24:00,12月11日-17日是测试期,请发动党员广泛参与),通过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门户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开展网上竞赛。每人每天只限答题一次,如果将活动链接分享到朋友圈可获赠一次答题机会(每月最多可获赠两次,在网上竞赛时间内分享有效)。 四、加强督导考核 对本次学习竞赛活动,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将每月进行相关排名,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个人获奖名单,学校组织部也将对各党总支(党委)排名情况和个人获奖情况进行通报,评出优秀组织奖,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核。
附件:《关于开展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的通知》
中共潍坊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