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简介
党委组织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主管组织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,下设组织科、干部科,挂党校、人才工作办公室牌子。具体职责是:
一、根据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拟订学校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意见。
二、做好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
1.配合上级党组织,做好校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推荐、考察,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。
2.在校党委领导下,做好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。
3.在校党委领导下,会同相关部门,做好处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和考核监督工作。
4.在校党委领导下,负责干部年度个人事项上报工作;做好干部档案工作。
5.校党委安排部署的其他干部工作。
三、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
1.认真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基层组织的设置,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。
2.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职责,对其组织建设进行指导检查。
3.负责党代会的具体筹备召开工作。
4.负责基层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。
四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
1.严格按照《党章》《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《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》,对全校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,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,对党员发展全过程进行监督,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等工作。
2.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,做好组织员的聘任和业务指导工作。
五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
1.在校党委领导下,做好党校的具体工作,制定干部党员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,指导和配合分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。
3.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,组织各种形式的党员教育活动,积极发挥广大党员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4.组织做好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,党内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及党员的处理工作。
5.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,党费的收缴、使用和管理,订阅党刊工作。
6.建立和维护党员信息采集管理工作,做好党内统计和各类统计数据的上报等。
六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,积极发挥组织部门在人才工作中牵头抓总作用, 组织协调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和考核监督。
七、部门自身建设和其他工作
1.抓好组织部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,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2.负责出国人员、师生医务人员的政审工作。
3.受理党员干部申诉,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、组织部长约谈等工作。
4.完成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